233线经棚至桦木沟(蒙冀界)和XXXX公路工程项目混凝土圆管涵采购询价项目-询价
******有限责任公司233线经棚至桦木沟(蒙冀界)和XXXXX公路工程项目混凝土圆管涵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简介
******有限责任公司233线经棚至桦木沟(蒙冀界)和XXXXX公路工程混凝土圆管涵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项目资金。采购人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活动。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1 货物编码 - 无 货物名称 - 混凝土圆管涵 品牌 - 233项目部 规格参数/规格 - 本物料行报233项目部不含税总价,应与电子版响应文件报价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版报价文件为准 所属行业 - 建材 > 水泥制品 > 水泥管 数量 - 1 单位 - 批 是否需要样品 - 否 其他 - 无 附言 - 无 控制价(单价) - 无 控制价单位 - 元 货物描述 - 无 附件 - 无
序号 - 2 货物编码 - 无 货物名称 - 混凝土圆管涵 品牌 - XXXXX项目部 规格参数/规格 - 本物料行报XXXXX项目部不含税总价,应与电子版响应文件报价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版报价文件为准 所属行业 - 建材 > 水泥制品 > 水泥管 数量 - 1 单位 - 批 是否需要样品 - 否 其他 - 无 附言 - 无 控制价(单价) - 无 控制价单位 - 元 货物描述 - 无 附件 - 无
2、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
(1) 混凝土圆管涵相关技术要求及规格尺寸详见设计图纸,相关要求必须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另附技术图纸)。
(2)本次采购项目材料使用分散,使用周期较长,供应商供货严格按照采购人订单执行,按采购人要求的数量、型号分别配送至施工现场使用地点。
(3)产品在装卸运输过程中不得抛摔,避免剧烈冲击,运输过程中的破损由供应商重新发货,运费由供应商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承担本次材料采购供应的有效响应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价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询价响应,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询价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价响应,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响应人应提供供应商应及法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无行贿犯罪档案。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次询价采购的响应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14日14:00时至2025年4月18日14:00(北京时间)登录“内蒙古路桥采购云”门户网站******获取电子询价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请于2025年4月21日14:00时之前在“内蒙古路桥采购云”门户网站******上传附件(PDF格式最终版电子响应文件)并填写清单报价内容,含报价单在内的所有响应性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内蒙古路桥采购云(******/)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卖方按买方要求组织供货。材料进场并验收合格后,每月月底进行对账,对账完成后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发票入账后按下列条件进行货款支付:今年农历年底前支付至入账金额的70%,剩余30%在次年农历年底前付清(质保金除外)。
八、本次采购项目采用固定单价,价格在供应期不做调整。
九、采购限价
本次采购设定不含税总限价(HTB-1和HTB-2总价):247.42万元。
十、响应文件的组成
1、报价函
2、报价表
3、资格审查资料
十一、响应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响应保证金:供应商须缴纳1万元响应保证金或等额保函,未按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报价无效。
户 ******有限责任公司五分公司
账 号:************98
******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兴安北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0530
******银行保函),在供货结束后30天内无息退回到卖方账户。
十二、中选及成交规则
根据采购人内控管理办法《物资采购供应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选满足询价文件列明的需求、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成交供应商中选后不得无故不履约,否则采购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列入“内蒙古路桥采购云”黑名单,五年内不得参与相关业务。如第一成交供应商确无法履行合同,采购人可按成交合同价递补第二名供应商履约。
十三、合同的签订及履行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四、特别约定
本次采购的水泥圆管涵,非一次性进场,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订单数量分批次进场,货物直接发送至项目使用地点,本采购项目233线供货地址位于克什克腾旗经棚镇94公里范围内、XXXXX公路项目供货地址位于翁牛特旗亿合公镇35公里范围内。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新城区哲里木路9号
联 系 人:康春浩 电 话:******
联 系 人:甄志强(233项目) 电 话:******
联 系 人:张飞(XXXXX项目) 电 话:******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