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2025-2026年地质勘察服务集约化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T******039******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1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勘察服务期限、招标范围、质量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2.1.1项目建设规模、招标范围:甘肃省分公司2025-2026年地质勘察服务,地质勘察服务主要适用于新建标准化铁塔、单管塔、三管塔、落地增高架等需要进行基础开挖的塔型,拉线桅杆、油木杆/水泥杆等简易塔型按需进行地勘。
2.1.2地勘模块分为普通地勘和浅基础地勘两个模块,普通地勘适用于采用机械钻孔取样分析,浅基础地勘适用于简单采样,针对周围的环境以及资料判断得出地勘结果。
序号 |
物料名称 |
物料编码 |
计量单位 |
预估地勘数(站) |
1 |
地勘-平原 |
************000001 |
站 |
616 |
2 |
地勘-浅基础 |
************000001 |
站 |
934 |
2.1.3采购预算金额:335.649万元(含税)。
2.1.4服务地点:甘肃省内(具体以实际订单地点为准)。
2.1.5勘察检测报告周期要求:在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10个自然日(含)内提交。
2.1.6服务要求:提供的地质勘察服务质量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2.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标包,中标人数量为【2】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供货区域如下: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服务区域 |
第1名 |
份额1:60% |
含8个市州分公司所有区县:兰州、白银、定西、武威、金昌、张掖、酒泉、嘉峪关 |
第2名 |
份额2:40% |
含6个市州分公司所有区县:天水、陇南、平凉、庆阳、临夏、甘南 |
2.3合同有效期: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份额执行完毕(两者以先到者为准)。合同有效期满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及违约条款的效力,不影响合同标的物的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的继续履约。
2.4合同签订方式:本项目按照框架协议+订单的方式执行,以中标数量及中标单价计算签订合同金额,以最终的订单为结算依据。
2.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在基准价(不含税不含安全生产费基准价(元))的基础上进行折扣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非OFF)80%。单站(不含税)结算金额=该单站基准价(不含税不含安全生产费基准价(元))*中标折扣(非OFF)+该单站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费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不进行折扣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
物料名称 |
物料编码 |
计量单位 |
不含税基准价(元) |
安全生产费(元) |
不含税不含安全生产费基准价(元) |
1 |
地勘-平原 |
************000001 |
站 |
3823.21 |
114.7 |
3708.51 |
2 |
地勘-浅基础 |
************000001 |
站 |
1682.21 |
50.47 |
1631.74 |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法人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3.1.2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3.1.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有效的资质之一:
(1)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
I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照片。
II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同类项目(地质勘察类)业绩,且提供的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130万元(含)人民币。
注:
①须提供每份合同任意一张合同结算时的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一致的截图)及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
②合同日期及金额认定:以固定金额合同(或补充协议)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无签订日期或签订日期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固定金额合同以实际签订合同的含税金额计算;框架合同以该合同对应订单(结算证明材料)累计含税金额计算;如提供的合同包含非同类项目业绩金额且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金额的,投标人须自行提供同类项目业绩金额的甲方证明材料,该合同业绩认定金额以甲方证明金额为准,无法识别同类项目业绩金额的不予认可;
③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且处于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区间内,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④固定金额合同或框架合同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对于框架合同,若只提供订单未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无效。若提供框架合同则须提供该合同下任意一份订单,否则该合同无效;
⑤所要求的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投标人的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业绩不得通用;
⑥如出现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存在合同信息不全、不符合以上要求、错漏、扫描件不清晰等问题,相应合同金额不予认可。
3.1.5控股管理关系要求:
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②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③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1.6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4月01日】起)发生重大地质勘察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自【2022年04月01日】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7******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8******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黑名单”(被禁止参加该类产品/服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的,且惩戒期未满的;
(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注:须提供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承诺函)。
3.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函)。
3.4其他要求:
(1******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
(2)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人员等必须是投标方的:
①如分公司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业绩及人员;
②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06日(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5.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5.2.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按项目售卖),售后不退。
支付要求:线下支付,购买电子招标文件费用须转账汇款至以下账户:
******有限公司
账号:************9452-0022(不得减少或变更)
******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CT******039,支付完成后请将汇款凭证发至******邮箱(发送邮件请注明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
5.4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票信息以投标单位平台上填写的信息为准)发送至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招标文件下载:完成文件费用支付后,请在本公告4.1条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入口“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领取及递交-招标文件领取”。获取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在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操作手册。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3日09时00分。
6.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50(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管理局
******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
******有限公司 |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1224号 |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5号院2号楼3层31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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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176 |
联系人:张经理 |
联系人:刘立恒、郝方江、姜雨廷、李鹏、石镇、李钊、吴雪、郭宇宁、蔡鑫博、滕文明 |
电话:******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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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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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有限公司 |
账号:/ |
账号:************9452-0022 |
异议渠道(只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异议接收邮箱:******,或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出异议路径:我的项目-进入本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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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刘立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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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签名无法正常显示,详见附件)
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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