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新辉产业中心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CAFCAA******)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于2025年7月5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对外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在对本次招标项目作如下修改:
1. 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统一修改为:项目用地面积为30534.32平方米,总建筑物面积约127041.34平方米,拟建1~7号工业厂房,8号地下室(包括:长安镇新辉产业中心1号厂房,1幢8层总建筑面积为13131.62平方米;长安镇新辉产业中心2号厂房,1幢8层总建筑面积为37347.83平方米;长安镇新辉产业中心3号厂房,1幢8层总建筑面积为8698.13平方米;长安镇新辉产业中心4号厂房,1幢10层总建筑面积为9398.43平方米;长安镇新辉产业中心5号厂房,1幢8层总建筑面积为12946.44平方米;长安镇新辉产业中心6号厂房,1幢8层总建筑面积为13762.19平方米;长安镇新辉产业中心7号厂房,1幢8层总建筑面积为13755.39平方米;长安镇新辉产业中心8号地下室,1幢0(1)层总建筑面积为18001.3平方米;长安镇新辉产业中心室外工程,含室外围墙、总图-给排水、室外电气、室外景观电气、总图-10kv外线、室外智能化、海绵城市、道路、园建、绿化等工程)。项目最大高度约60米,最大层数地上10层(地下1层),最大结构跨度约11.9米 。
2. 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发出的施工合同作废,并以随本补充通知一起发出的施工合同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并完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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